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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林先生在1999年买了某公司一份养老型寿险,缴费期20年。林先生每年都准时将钱汇到保险公司账户。2004年林先生被公派出国学习,搬出原居住地,自此与保险公司失去了联系。今年初回国后,他打电话到保险公司一问,才知这份保单已失效,值得庆幸的是,保单还在复效期内,保险公司表示,林先生可选择退保或复效,但出于避免损失考虑,建议还是选择复效比较好。林先生同意复效处理,他的保障得到了顺利延续。 点评: 保单失效指投保人未按合同约定缴纳续期保费,到宽限期(60天缴费宽限期)结束仍未缴费,而使保单暂时失效。保单失效后,投保人可在2年内到保险公司申请复效,否则将永久失效。分期缴费的合同,因未按期缴费而失效后,办复效要受一定损失。如投保人仍要补缴失效期间保费和利息,利息率可能略高于保单保证利率等,即使如此,一般讲复效仍比退保更划算。 如已缴保费年期较短,如只缴了三四年保费,投保人能领取的退保金很少,一般少于已缴纳的保费。只领取少量退保金,而又不能继续享受保障,这当然不划算。 如已缴保费年期较长,即剩余缴费期较短。办理复效手续后,只需在较短年限内缴纳保费,就可使合同按约定的保险期继续有效。随着保险期间推延,死亡风险也在增加,所以在保险期间的后期获得保障意义更大。因此办理复效是划算的。 如果不对已失效的寿险合同办理复效,而是想用领取的退保金重新投保,那就更不划算了。因为订立1份新合同支出成本较多,费用要从保费中扣除,最终由投保人负担。对已失效的合同办理复效,投保人并不需要再次负担新合同成本,所以要比重新投保划算。 只有极个别情况,不对已失效的合同办理复效是划算的。如原来购买的寿险产品并不适合自己需求,没有必要再保下去,已缴的保费很少,退保损失不大等。但绝大多数情况下,对已失效的寿险合同办理复效还是划算的。 (文章来源:个人理财网 http://www.grlc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