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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 见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 二、初审 委托人对申请进行初审,并确定公积金及银行信贷资金的贷款比例 三、调查 委托人初审合格后,受托人对贷款进行调查,并提出调查意见,调查结果须同时报委托方及银行内部的有关部门审批。 四、签订借款合同 委托人及贷款经办行审批共同同意后,借款双方分别签订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 五、借款人分别开立政策性帐户和经营性帐户 六、办理抵押,担保,质押和保险手续(用建设银行的文本) 七、借款合同生效,资金划入开发商帐户 (文章来源:个人理财网 http://www.grlc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