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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上市公司借股改之机捆绑股权激励“抢跑”的现象已经引起了国资委的高度重视并可能导致推倒重来。数字表明,截止到2006年4月1日为止,在股改方案中搭乘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已有23家。 中国有句老话,叫做歪嘴和尚念经,越念越歪。言下之意,经还是好经,问题出在念经人的身上。 联系到眼下轰轰烈烈的股改,水皮认为股权激励这本经本来是本好经,但是现在却面临着歪嘴和尚越念越歪的危险。 据媒体报道,上市公司借股改之机捆绑股权激励“抢跑”的现象已经引起了国资委的高度重视并可能导致推倒重来。数字表明,截止到2006年4月1日为止,在股改方案中搭乘股权 激励的上市公司已有23家,其中以存量方式实施奖励的有19家,行权价格以净资产作为基准的也有19家,均占80%。 两个80%违反了两个明文规定。一个规定是2005年12月国资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国有企业改革规范意见。在这个意见中,开放了管理层持股,但是明确是增量定向增发而不是存量转持。一个规定是2006年1月6日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在这个规定中同样明确,股票期权的行权价要以二级市场价格为依据,无论是增量还是存量均如此。 当然,更重要的是23家公司都100%违反了一个前置条件,这个前置条件就是股权激励必须待股改完成之后,而不是在此之前或者是同步捆绑。 当然,23家上市公司之所以将股权激励和股改同步捆绑无非是搭便车。水皮此前在相关的杂谈中曾经指出,股改已经成为一辆公共汽车,谁都想往上挤,不管是相关的还是不相关的。交易所乘机搭载权证,大股东乘机搭载以股抵债,而上市公司则乘机搭载管理层持股。 谁都知道,股改是大小股东之间的利益调整,股权激励是股东和管理层之间的利益平衡。但是并非谁都承认的是,对于很多的大股东而言,上市公司和大股东没有什么区别,而对于很多的国有上市公司而言,管理层又是所谓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股权激励成为推动高管股改积极性的强烈说辞。没有利益均沾,谁会起早赶集?股权激励不捆绑股改一起投票又如何能在以后蒙混过关? 不得不指出的是,23家“抢跑”企业中有6家是央企,国资委管辖的有4家,财政部管辖的有2家。在这6家中央企业中,有3家股权激励的行权价以净资产为基础,只有3家行权价是以市价为基础的。 中信证券、中信国安和风帆股份是三家以净资产为行权价的上市公司。 (阅读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