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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如何操作才能达到上述既定目标?参考答案如下。
步骤一:先计算计划做空的未取整的股指期货合约数量,2007年10月10日-2007年12月22日共73天。
未取整的期指合约数量
Ve(1+Rf)t
=- —————
Pf×multiplier
100,100,000元×(1+3.80%)0.2
=-————————————
8,802点×300元/点
100,000,000元×1.007487
=-——————————
2,640,600元
=-38.15(份)
其中:
Ve=100,000,000元
t=73天或0.2年
步骤二:对计划做空的未取整的数量(-38.15份)四舍五入取整后得到(-38份)份股指期货合约,减号的意思是做空,实际转化为无风险资产组合的现值如下:
38×8,802×300 100,342,800
——————=——————=99,597,116(元)
(1+3.80%)0.2 1.007487
73天后该国债组合增值到100,342,800元。
步骤三:实际效果相当于为投资于国债而卖出股票指数基金的数量是:
取整后的期指合约×乘数 38份×300元/点
———————————=———————
(1+红利率)t (1+2%)0.2
11,400份
=—————=11,354.92(份)
1.00397
注意:这时,我们可以把指数基金的交易价格看成是股价指数,而把份数看成是交易的数量。由于平均红利率的因素影响,这个数量将在两个月内升值为11,400份。
步骤四:两个月后,股指期货到期,该投资经理的盈亏情况如下:
1)现有股票持仓市值:38(份)×300(元/每点)×沪深300指数
2)股指期货持仓盈亏:(-38份)×300(元/每点)×(沪深300指数-8,802)
3)整个投资组合,投资效果相当于10月10日时投资于无风险资产组合99,597,116元,73天后,按照3.80%的收益率增长到100,342,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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