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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一局副局长李佩霞也谈到,首先,我国对于网上证券投资监管目前没有专门的监管措施,但中国证监会对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有明确的监管措施,《证券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中都有明确规定,要求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和个人必须获得执业资格。未取得执业资格的机构和个人,无论通过什么方式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都是违法违规的行为,并且可能涉嫌犯罪。第二,对于网上出现的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中国证监会根据现有职权积极主动地进行了全面排查,锁定了相关案件及时进行查处。但对于互联网上的这些活动还需要相关部门相互配合,才能够进行有效处理。 遇到咨询欺诈 收集证据早投诉 一旦投资者发现自己被某证券公司欺诈,或者发现了证券投资服务欺诈投资者的违法行为,应当如何迅速维权呢? 根据《证券法》第69条、第171条、第173条规定了上市公司及其有关高级管理人员、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证券服务机构的民事赔偿责任。第232条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繳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支付时,优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刘姝威提醒投资者:“投资者发现受到欺诈后,应当立即向中国证监会信访办公室举报。一定要保管好相关的证据”。 王修祥透露:“这类违法违规行为成本很低,欺骗性很大,影响又极为广泛和迅速,投资人受损失后,很难寻求救济。如不及时严厉查处,这类行为对投资者的危害程度会很高,对证券市场正常秩序的破坏力量会很大。对于这些违法违规行为中国证监会一直予以高度关注,进行严密监控,建立了交易所、证监会和派出机构三位一体的防范和打击违法违规的联动反应机制,力争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 李佩霞也提出,还应建立有关互联网主管部门、公安部门、证券监管部门、工商部门和相关执法部门之间的监管联合机制,建立健全防范和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遏制非法证券活动蔓延势头。同时,要完善相关法规,加强对投资者的风险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在参与证券投资活动时,应寻求有资格的、正规的投资咨询渠道,注意识别非法咨询机构和个人,保持清醒的头脑,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确保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本文来源:股市马经 http://www.goomj.com) (阅读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