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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开始施行IB制度的初期曾发生过一些风险事件,包含交易系统问题、工作人员的道德风险事件等等;许多法规与制度也因此做过亡羊补牢的修正。至今,因通路分布较广,整体IB的业绩,也早已远超过期货公司本身的业绩。
编者按:股指期货渐行渐近,作为搭建券商与期货公司之间业务合作关系桥梁的IB制度,始终是市场关注的焦点;而机构投资者作为未来股指期货的投资主体,更需要对市场形势有一个准确的判断,合理预期,根据自身业务需要选择交易类型,避免盲目入市。在此,我们推出“股指期货IB制度和机构投资者风险教育”系列,希望为股指期货的平稳推出和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贡献一己力量。 (本文来源:股市马经 http://www.goomj.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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