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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是律师对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准备阶段审查工作依法作出的结论性意见。25.律师工作报告 律师工作报告是对公司发行准备阶段律师的工作过程,法律意见书所涉及的事实及其发展过程,每一法律意见所依据的事实和有关法律规定作出的详尽、完整的阐述,并就疑难问题展开的讨论和说明。26.验证笔录 验证笔录是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所必须具备的法定文件之一,是主承销律师对招股说明书所述内容进行验证的记录。制作验证笔录的目的在于保证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验证笔录的结构由重要信息、依据或确认、确认人三部分构成。重要信息是指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确认人为发行人的董事(筹委会成员)、主承销商及其他与发行、上市有关的中介机构。27.辅导报告 辅导报告是证券经营机构对发行公司辅导工作结束后就辅导情况、效果及意见向有关主管单位出具的书面报告。28.股票发行的审核制度 股票发行的审核制度就是我国实行的对股票公开发行的审核制度。即实行发行人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标准格式》制作申请文件,经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后,由主承销商推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的审核制度。29.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 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下设机构,依法审核股票发行申请。30.承销 所谓承销就是将股票销售业务委托给专门的股票承销机构销售。按照发行风险的承担、所筹资金的划拨及手续费高低等因素划分,承销方式有包销和代销两种。31.包销 股票发行的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采用这种方式,当实际招募额达不到预定发行额时,剩余部分由承销商全部承购下来,并由承销商承担股票发行风险。包销一般又分为全额包销和余额包销两种。32.全额包销 全额包销是指由承销商(承销团)先全额购买发行人该次发行的股票,然后再向投资者发售。全额包销的承销商承担全部发行风险,可以保证发行人及时得到所需资金。这种发行方式可以保证发行人及时得到所需的资金。33.余额包销 余额包销,也称助销,是指承销商(承销团)按照规定的发行额和发行条件,在约定期限内向投资者发售股票,到销售截止日,如投资者实际认购总额低于预定发行总额,未售出的股票由承销商负责,并按约定时间向发行人支付全部证券款项。余额包销的承销商要承担部分发行风险。 (阅读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