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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套期保值是一种规避和转移风险的工具 风险是可能发生的危险,而不是已经发生的危险,已经发生的叫损失。价格风险的本质是价格在时间序列上的不确定性。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不能消灭,只能转移和规避,套期保值者从这个意义上说是风险规避者,或者叫风险转移者,他把风险转移给了愿意承担价格风险而希望取得风险收益的另一类投资者身上。 5.套期保值所规避的是价格在时间序列上的风险 首先是价格风险,当然就不是灭失风险和变质风险,是时间序列风险。比如美国一棉花贸易商与中国纺织厂签订一供货合同,卖出价格为13100元,而美国棉花的买入价格,运、保费,关税,增值税合计12500元,贸易商可以取得600元收益,这600元很明显是区位价差,但是从合同签订到组织到手棉花资源,往往需要一段时间,如果这段时间棉花价格稍微上升,这个区位差就被消灭了。为了保障这个区位差,美国棉商就需要采取买期保值这个办法,来规避价格在时间序列上的波动风险。 6.套期保值业务应与现货业务行情相关、方向相反、数量相当、盈亏相抵 正确地实施套保行为就能够有效转移风险,不正确的套保行为也有可能使套保成为另一个风险策源地。 7.套期保值的行为主体资格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呈现逐步扩展的态势 实施套期保值行为的主体资格,最早只是商品生产者的行为,比如棉农,纺织用棉业。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商品流通者也充当了套期保值的主体,比如上例的美国棉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尤其是金融市场的发展与发达,资本市场的投资者也充当了套期保值的主体,比如指数基金。 二、股指期货套期保值与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区别 1.行为主体的区别 商品套期保值的行为主体是商品生产者或商品流通者,股指期货套期保值的主体是资本市场投资者。 2.相对应的现货赢利模式的区别 生产者是通过创造或改变商品的使用价值来实现价值;流通者是通过地区差、批零差,流量差等商品的空间位移来实现价值;而资本市场投资者通常是通过时间差来实现价值的。因此商品期货的套保通常采取比较防卫型的标准方式,股指期货通常使用更为宽泛的套保概念——对冲,也就是更强调套保时机的选择和把握。 3.相对应的现货交易场所不同 商品期货的现货价格通常形成于分散的、随机的、割据的交易场所;股指期货的现货价格形成于证券市场,是集中交易的结果,具有权威性、准确性、实时性、唯一性。 (阅读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