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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期货市场制度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继国务院于3月16日颁布《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后,中国证监会于4月份先后出台了《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期货公司管理办法》、《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及《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等一系列配套规章。在4月30日至 5月11日期间,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还就《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交易规则》两项规则及《交易细则》、《结算细则》、《结算会员结算业务细则》、《会员管理办法》、《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信息管理办法》、《套期保值管理办法》、《违规违约处理办法》等8项实施细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可以说,目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的制订工作已基本完成,股指期货随时都能推出。 股指期货的推出,将是我国证券市场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它在相当程度上弥补了我国股票市场因缺乏做空机制而容易陷入单边市的制度性缺陷,使得股票市场定价机制向更加完善的方向迈出一大步。股指期货VS.股票:不同的投资策略 股指期货虽然横跨股市和期货两个市场,但在本质上它是期货家族的一个成员,具有一些与股票很不相同的特点。相应地,二者的投资策略也有显著不同之处。 第一,股指期货与股票有着不同的存续期,股票投资中“捂仓”策略在股指期货投资中不适用。 一只股票除非上市公司破产或连续3年亏损达到退市条件,否则,我们就可以视其为永续存在,能够一直交易下去。所以,在股市投资中,不少投资人在股票被套牢后,就采取“捂仓”策略。由于在我国退市的上市公司毕竟是极少数,因而,这种“捂仓”策略在大多数情况下也挺有效。除了所投资的股票涉及欺诈案或价格操纵案并崩盘外,正常的股票投资被套,只要捂的时间足够长,通常都有机会在以后的大行情中解套。但是,这种“捂仓”策略在股指期货上却不大适用。股指期货合约都有明确的到期日,而且通常都在1年之内。到期之后,合约就要交割,结算,此后该合约便不复存在。这与股改中派发的权证很相似。这些权证也都有明确的到期日,且基本上在1年之内。特别是其中的认股权证,它赋予了投资人在到期日按某个固定价格卖出股票的权利,在派发之初是有价值的。但随着股市转入大牛市,这种权利逐渐变得没有价值,于是,这些认沽权证便成了废纸。可是,参与其投资人还有不少被套在了山顶或半山腰。这些投资人再采取“捂仓”策略是没有用的,因为认沽权证在1年内要到期,随后就不存在了,没法再捂了,而其时牛市还处在如火如荼阶段,认沽权证没有机会咸鱼翻身,从废纸重新变得有价值,“捂仓”只会让损失最大化,即血本无归。 (阅读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