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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的发展和创新离不开法律制度,法律知识的普及和风险意识的提高是投资者自我权益 保护的微观基础。值此“12·4”普法宣传日之际,我们总结了近年来投资者在权证交易及自我权利保护中,出现的相关经验教训值得汲取的典型案例,以案说 法,以进一步增强权证市场参与者的法律观念和权利保护意识。 【案例1】权证到底是什么? 2007年4月,炒股仅一个月的李女士误将首创权证当作普通股票,在行权期过后还懵懂不知,价值30万元的5.7万份首创权证化为乌有。李女士说:“我是初生牛犊不怕股,一生积蓄全赔光。” 李女士是不少权证参与者的缩影,对于权证缺乏正确的认识、对于权证风险的漠视、盲目投资于一些严重高估的认沽权证,使得自己在这一轮涨幅高达6倍的大牛市中颗粒无收。 惨痛的事实让投资者不得不再一次审视权证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投资品种?权证投资的风险究竟在哪里?什么样的投资者适合投资权证?如何运用好权证这一金融衍生工具? 一、投资者容易忽视的权证投资的风险 投资者必须认识到权证作为一个金融衍生性商品,是完全不同于股票的,它带有自身独特的收益风险特征。认购权证具有的是做多功能;认沽权证,带来的是做空 机制,它的价值完全依赖于对于标的证券走势的判断正确与否。操作上,如果对其标的正股看涨,通过买认购权证能够获得更高的收益率,如果是看跌,也可以买认 沽权证来赚钱,权证的魅力就在于既可以做多也可以做空,只要方向判断正确,涨跌都有盈利的机会。关键是投资者是否树立了正确的投资理念、是否全面了解和掌 握了权证的风险收益特点。 1.投资者忽视权证的特性所带来的风险 权证的哪些特性会给投资者带来风险,投资者应牢记哪些风险特性呢? (1)有限的“生存周期” 股票是可以长期持有的,只要公司不破产,就可以永远有效,甚至破产了,还可以通过重组等起死回生。但是权证就不一样,每一个权证都有一个“生存周期”, 短则几月,长则几年,过了这个“生存周期”,权证就死亡了,就毫无价值了。很多投资者并不了解权证这一个特点,把权证当作股票来买卖,就存在非常大的风 险,本文开头讲的那位李女士,就是这一风险的典型受害者。还有一些权证投资者虽然知道权证是一个到期退市的交易品种,但是不关心权证的最后交易日,导致在 最后交易日接近收盘时大量买入价外权证,收盘后就价值归零。 (阅读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