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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设认购权证对于正股有明显的支撑作用,支撑作用的大小与创设的规模有关,而持续发行则对正股的支撑作用较小。
备兑权证行权时,权证发行人的操作不会对正股造成太大影响,但深入价内的认购权证行权时,行权人有动机将行权获得的正股卖出,从而可能会对正股造成冲击。
受创设的影响,股改权证行权时对正股的影响较为复杂。预计机场认沽权证行权时会对正股造成冲击,而武钢认沽权证行权时则可能出现套利机会。
权证发行前正股有超额收益
股改权证的发行人不需用正股做对冲,从而使股改权证在到期前与正股没有关联度,权证与正股走势发生偏离是必然。
股改权证的对价特性造成股改权证上市后有较高溢价,从而使流通股东实际获得的对价高于预期。
1、预期发股改权证的正股有超额收益
由于股改权证的对价性,免费获得股改权证的流通股东有强烈的惜售心理,从而造成股改权证上市时供不应求的情况。在市场供需关系的作用下,股改权证上市后 通常有远高于理论价格的溢价,从而使流通股东实际获得的对价高于预期。假设免费获得权证的流通股东均在上市后首日(第一个涨停价)卖出,表1给出流通股东 通过股改权证实际获得的对价与上市公司股改说明书中的对价之比较。
权证的高溢价使得投资者热烈追捧预期发股改权证的股票,从而使这部 分股票获得高于同时期大盘的超额收益。表2给出4只市场预期发股改权证的股票的涨幅与大盘同期涨幅之比较。对于股改方案公布但尚未复牌的公司(上海机场、 盐田港A),我们采用停牌前5日数据计算;对于已复牌的公司(华侨城A、招商银行),我们采用复牌后至再次停牌投票期间的数据计算。从表2看出,4只股票 平均有超过大盘10.51%的超额收益。
由此可见,尽管股改权证的发行与流通正股缺乏关联,但由于股改权证上市后具有较高溢价,股改权证的发行实际上仍然带动了正股的上涨。
2、券商的"建仓"使认购权证发行前正股有超额收益
备兑权证的发行人(券商)需面临权证行权时的履约风险。为保证履约,认购权证的发行人需在权证行权时持有足够的正股,而认沽权证的发行人则需卖空足够的 正股。为实现这一目的,国际上通常采用的方法是动态Delta对冲法,即保证在权证存续期内,券商持有的正股仓位等于权证的Delta值。由于价平认购权 证在发行时的Delta值约为0.5,这就要求认购权证的发行人在权证发行时持有约50%的正股仓位。举例来说,若某券商发行相当于一亿份上证50ETF 的50ETF认购权证,则权证发行时,该券商需持有约5000万份的上证50ET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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