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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权证?
权证实际上是一种股票期权,它是指标的证券发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发行的, 持有人在规定时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有权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或以现金结算方式收取结算的权利凭证。权证可分为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持有 认购权证者,可在规定时间内或特定到期日,向发行人购买标的股票;而持有认沽权证者可以约定价格卖出标的股票。
权证怎么解决股权分置问题?
自沪深交易所公布了有关权证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以来,业内人士认为,权证将为股权分置改革提供新的金融工具,并提出了多种利用权证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思路。
思路之一:非流通股股东以希望流通的非流通股为标的,向流通股股东免费发送对应数量的认购权证;行权得到的标的股票上市流通;非流通股股东不得交易其发行的权证。
例如, A上市公司总股本为30亿股,其中非流通股20亿股,流通股10亿股,非流通股东首次准备将5亿股流通,为此向流通股东免费发送5亿股认购权 证。如果到期有3亿份权证被执行,则对应的3亿股股票成为流通股,其余17亿股仍不流通;以后如果非流通股东还想再将其中4亿股流通,须再发行4亿份权 证,新发行权证的条款可根据当时市场情况与首批权证有所不同。
业内人士认为,这种办法充分利用了权证的特性,在非流通股股东、流通 股东和市场之间建立了一种利益均衡机制:如果股价高于行权价,流通股股东可选择行权获得收益;如低于行权价,权证无法执行,则对应非流通股不能获得流通 权。此外,权证的行权可以是一段时期,其间歇性和分散性的特点可以缓和非流通股集中上市对二级市场的冲击。
需要指出的是,这种方案与此前首批试点方案存在实质性区别,即不是让非流通股东一次付出对价即获得全部非流通股的流通权,而是通过分批发行权证获得流通权。
思路之二:非流通股东向每位流通股东免费发送一定数量的认购权证,权证标的为对应数量的非流通股;权证上市后,所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当权证价格低于某约定值时,权证持有人可将权证回售给非流通股东。
例如, B上市公司总股本为5亿股,其中非流通股3亿股,流通股2亿股。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东免费发送1亿股认购权证,当时正股市价为10元,权证行权 价定为6元。权证上市后,无论未来有多少被执行,原3亿股非流通股都获得了流通权。如果连续有5个交易日权证的价格低于2元,权证持有人可以2元的价格将 权证回售给非流通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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