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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为券商提供新的盈利模式。有一种误解认为,权证买卖是一场零和游戏,参与双方必有赢输,而发行商赢面必定较投资者高。其实,发行商只是一个产品提供 者,因应市场需求而提供一些受欢迎的投资工具。发行商不会因为投资者赚钱而赔钱;也不会因为投资者赔钱而赚钱。因为权证的发行商并非跟投资者对赌市场。发 行商经过审慎计算标的股票未来的波动率走势,分析权证的风险,根据理论模型进行避险操作。因此投资者的损益与发行商并无直接相关。投资者会因为标的股价的 涨跌而产生投资收益或亏损;发行商会因为标的股波动率的变化或市场发生流动性风险等因素而亏损,因此发行商的损益主要取决于是否有效率避险。投资者的损益 与股价变化的方向有关,而发行商的损益则取决于波动率的变化。也正因为投资者的损益与发行商并无直接相关,所以有可能因标的股价上涨,而发生投资者与发行 商均获利的双赢局面。 理论上,权证发行商的理念是双赢。投资者赚取权证上升时的升幅,发行商赚取波动率的差价。发行商为了确保盈利, 会对权证进行避险操作。避险方法一:标的股票价格上升,发行商出售认购权证买入标的股票。如果标的股票下跌,发行商出售认售权证,同时出售标的股票;避险 方法二:购买场外期权。发行商理论上并不进行方向性交易,不用预测标股票的升跌,只在乎对冲成本和市场的深度。 (阅读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