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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1979年至1988年,英国政府将盈利且具有战略意义的国有企业,如英国石油等推向证券市场。20世纪90年代初,印度为了将政府与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分开,开始推行国有股减持措施。印度的国有股出售按渐进方式进行,但国有股并非直接出售给私企或个人,而是出售给了国家控制的共同基金。法国政府于1986年颁布的民营化法律规定,实行民营化和国有股减持。九、何谓"对价"? 对价最早出现在欧美的法律文献中,是指为了一方得到权利、权益、益处或是另一方换取对方承诺,所做的或所承诺的损失、所担负的责任或牺牲。在这里," 对价"指非流通股股东为了取得所持有的非流通股份流通的权力,而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相应的代价。对价目前来看,可以采用股票、现金等、权证等形式。 十、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的操作原则是什么? 根据《若干意见》的总体要求,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应当按照"市场稳定发展、规则公平统一、方案协商选择、流通股东表决、实施分步有序"的操作原则进行。 十一、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分散决策"的总体思路进行。 "统一组织"就是按照《通知》规定的程序和监管要求规范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使试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保障股东公平行使权利。 "分散决策"就是针对上市公司情况的差别性和复杂性,由上市公司的各类股东,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通知》要求,经过广泛征求股东意见和平等协商,形成本公司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具体方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十二、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操作思路是什么? 将贯彻《若干意见》的总体要求,按照"试点先行,协调推进,分步解决"的操作思路来推进。 (1)"试点先行"是在解决股权分置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不急于整体推进,而是通过制定改革试点方案,在少数公司中进行审慎试点,传达积极的政策信号,培育相对稳定的市场预期。通过不断对试点方案进行调整修订,形成解决股权分置的全面推进方案。 (2)"协调推进"就是在全面解决股权分置条件尚不成熟、且需要一个较长过程的情况下,应当抓紧完善保护流通股股东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恢复流通股股东对大股东守法、诚信的信心,缓解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的矛盾,为市场化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创造良好的条件。 (阅读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