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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则由西汉志(北京)国际黄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汉志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予以制定。
第一条:交易地点和时间
1、交易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长安兴融中心C座11层1118(闹市口大街1号)。
2、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国际金融假日除外)
夏季:北京时间9:00至次日凌晨2:30
冬季:北京时间9:00至次日凌晨3:30
第二条:交易品种与规格
1、交易品种为标准金条,黄金成色种类为Au99.99,金条重量规格为10盎司。
2、金条为合格供货商或精炼厂生产的标准实物。
3、24小时人民币即时报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盎司,人民币元以后保留两位小数。
4、金条交易的最小单位为100盎司。每次交易的最大交易量为3000盎司。
5、公司按成交量收取一定比率的手续费,为每100盎司收取人民币310元。
第三条:基本知识
1、 长仓:指客户买进的金条
2、短仓:指客户卖出的金条
3、持仓量:尚未平仓的长仓或短仓的数量
4、平仓:结算长仓或短仓
5、风险率:(客户权益÷持仓预付款)×100%
6、客户权益:帐户余额(包括持仓预付款)+浮动盈亏
7、锁仓:客户持有等量的长仓和短仓
第四条:交易方式
1、金条交易以延迟交收方式进行,指以分期付款方式进行交易,客户可以选择即时价格买卖金条、延迟至第二个工作日后任何工作日进行实物交收的一种现货交易模式。
2、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的交易系统进行自助交易或者电话委托交易。
第五条:预付款
1.交易时需预付其买入或卖出每手10000元人民币的预付款作为其履行交易的财力担保,只有本公司收到客户的的预付款之后客户才能进行交易。
2.当客户持有锁仓时,解锁预付款需达到100%。
第六条:风险管理
1.本公司以持仓风险率来计算乙方的持仓风险。持仓风险率的计算方法为:
(客户权益÷持仓预付款)×100%。
客户权益=帐户余额(包括持仓预付款)+浮动盈亏。
2.当客户账户持仓风险率等于或者小于70%时,本公司向客户提示客户预付款不足,需要追加预付款,否则客户只能减少持仓,直至客户持仓风险率等于或者大于100%。当客户持仓风险率等于或者小于50%时,本公司会对客户发红色警报,提示客户预付款不足需要追加持仓预付款,否则客户只能减少持仓,直至客户持仓风险率等于或者大于100%。
3.客户在收到警报后仍未及时减少持仓或追加预付款,当客户持仓风险率至20%时,本公司的交易系统将自动对客户未完成交收的持仓金条进行平仓。
第七条:交易成交确认
1、客户对交易结算有异议时,须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向本公司提出。如果客户也未提出异议,本公司将视为客户对交易结算单所记载事项的确认。
2、客户提出异议后,本公司将及时核实原始指令记录和交易记录。当对与交易结果有直接关系的事项发生异议时,由于客观上无法绝对准确判断价格的未来行情走势,为了避免损失的可能发生或者扩大,本公司在收到客户的异议后,有权将涉及到异议的持仓进行部分减仓或者全部平仓。
3、如果由于本公司的工作失误导致交易记录与客户实际的交易指令不一致,则以客户实际的交易指令作为交易结算的依据。
第八条:金条实物交收规定
1、客户申请提取金条实物,须在申请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付清所提取金条的全部货款余额以及金条加工流通费每盎司人民币100元。
2、提取金条的数量须为100盎司的整倍数,最少数提取量为100盎司。
3、金条提货量及预约时间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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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货数量(Q) |
提货预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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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盎司≤Q<300盎司 |
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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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盎司≤Q<1000盎司 |
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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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盎司≤Q |
30个工作日 |
4、本公司收到客户交收的金条后须对金条进行品质及重量检验,金条交收费加检验费每盎司人民币50元由客户支付。
5、所交收的金条经检验合格后,本公司在两个工作日内结清全部货款。
6、金条交收地点: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56号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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