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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投资者可以在任何一个基金开放日申请赎回基金,但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基金公司基金公司会暂停赎回业务。除了由于投资者自身的因素造成赎回申请被基金管理公司拒绝外,当发生“基金契约”、“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情形时,基金管理公司会暂停接受赎回申请。一般包括如下情形: (1)不可抗力,如地震、战争等因素导致基金管理公司无法正常营业; (2)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3)基金发生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公司认为应当暂停接受赎回申请的; (4)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暂停赎回及重新开始接受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公司都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文章来源:个人理财网 http://www.grlc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