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理财 >理财攻略 >
记者查询了当时“汇财通”的产品折页和网站介绍。这是一款返还本金型外币理财产品,4%的收益率并非姚先生所说“承诺”收益率,而是“预期”收益率,并不是说保证一定会有4%的收益。因此,“预期”这两个字决定,无论最终收益是多少,都不能说明银行存在欺诈行为。 这家银行还是给予了一定的风险提示,“如果美元市场利率下降,银行将可能提前终止该产品,客户将要面临资金再投资风险;如果美元利率大幅上升,银行可能不提前终止产品,客户获得的收益较实际市场利率为低……”然而,在产品特点方面,该银行却出现了本金保障、收益稳定等字样。就在2007年的“汇财通” 第5期美元产品中,还标注了“本金100%保障,收益稳定在5.05%”的内容,而5.05%,也只是该产品的预期年收益率。 法规 记者获悉,银监会曾对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提示做出过专门规定,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坚持在成本可算、风险可控和信息充分披露的原则上进一步做好产品的风险提示,提供理财收益的具体测算依据,向投资者充分说明可能出现的亏损情况,复杂的产品可以举例进行情景模拟分析。理财产品说明书及宣传材料要注意合规管理,风险揭示要充分,要实事求是,不能刻意夸大收益,回避风险,语言要通俗易懂,避免模糊性语言。同时,银监会要求各银行建立客户评估的执行制度和程序,加强客户细分管理,避免错误销售和不当销售,避免误导客户。通过销售人员的资质管理,减少和避免错误与误导销售的根本性措施。 提醒 银监会近期发布提示,随着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能力的增强,新的理财产品也不断出现,广大金融服务消费者投资理财一定要树立正确的观念,避免走入误区。在银行理财方面,银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专门提出:银行理财≠储蓄存款。 该负责人认为,虽然银行理财产品相对股票、基金更多为保守(稳健),但本质上是金融投资产品,并不是储蓄存款。是投资就必然有风险,理财产品购买者要承担“买者自负”的风险,即使是保证收益的理财产品,也可能存在着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这与银行传统的储蓄业务有着本质的区别。 大多数理财产品的收益情况与所投资标的的市场表现挂钩,理财产品说明书上的预期收益通常是在过往经验数据基础上预测得出,最高预期收益更是在理想状态下的结果,由于金融市场变化莫测,理财期满最终实现的收益,很可能与预期收益有偏差。 (阅读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