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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2日星期五 一中介打来电话,说井冈山路有套房子,建筑面积68平方米,42万元,房龄9年,6楼顶层,南北向。感觉价格合适,地点不错,交通方便,决定晚上看房。 这套房子进门是厅,两侧是两个卧室,厅是暗厅,不过厅放沙发和电视墙没有问题,最主要的是这套房子以前的房主从买过来就没住,现在室内墙面还是白浆,地面还是水泥地,也就是以前的毛坯房。 看房出来,询问置业顾问房款以外的税费问题,置业顾问说此房没有营业税,需要的费用有1.5%的契税,然后是土地出让金、转让手续费、印花税、登记费、工本费等一系列费用,算下来,差不多要1万多元,感觉可以接受,于是让置业顾问和房主谈41万元是否可以。 2007年11月3日星期六 置业顾问通知我房主要41.5万元,但也没说一定没有商量,周日带着订金一起见面谈一下。 终于成交——卖主共有10套房 2007年11月4日星期日 到中介,房主还没有到,置业顾问把我让到一间屋内,过了一会儿房主到了,但置业顾问没有把房主也让到这间屋,而是在另外一间屋和房主谈。时间不长,置业顾问过来对我说费了很大力气才将房价谈到41万元,房主终于肯卖了。 然后置业顾问拿来房主的房地产所有权证和身份证让我看,但我并没有在所有权证上看到这套房子的房龄,也没有看到房子的购买日期,但置业顾问始终坚持说房龄为9年。 置业顾问将房主请过来,我再次询问房主房龄及购买日期的问题,房主也说房龄差不多9年,至于房子的购买日期,房主一再强调肯定超过了5年。接着我们开始写合同,并在合同的最后加上了房子购买日期如未超过5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注明后在合同上按手印,交定金、中介费。 在签合同当中,不断和房主聊天,房主的一段话给我的记忆很深。在房主给我介绍是如何买这套房子时,房主说:“我当兵复员回来以后,分配的工作不好,又有两个儿子,后来只能下决心自己干,做生意刚挣点钱,就开始考虑儿子。当时大儿子20岁,高中毕业就跟我一起做生意了,考虑到他没有各种保险,最后我决定给儿子买房子,等儿子老了,把房子卖了就当他的退休费了。现在看来是用不上了,大儿子自己已经有4套房子了,小儿子也有3套了,我不算这套还有3套,现在这套楼层高了点,不想留着了……” 这样,我的房子终于算定下来了。回家后细想起来,这个置业顾问还是很有经验的,开始不让买卖双方见面,这样置业顾问可以在中间回旋,谈成几率就会大很多,不至于像上次一样买卖双方僵持,谈不成。 2007年11月12日 今天从银行拿到收入证明填好后,回单位盖章,准备贷款时用。 办贷款才看到评估报告——原来此房房龄13年 2007年11月16日星期五 今天和卖方定好到河东区房管局办理房屋买卖申请,然后交首付款、办理贷款。 一早,带着身份证、户口本、印章、收入证明、存好钱的存折到河东区房管局,置业顾问已经在此等候,接着就是跟着置业顾问领表填表,打印4份房产买卖协议,感觉手续很简单,没用多久就都办好了,但这些手续都需要买卖双方本人到场,房管局工作人员要根据买卖双方身份证进行核对。 房管局的手续办妥后,接着到我办理贷款的中国银行到办理贷款处,在置业顾问的解释说明下填表、签字、盖章、交上收入证明。在办理贷款中银行还需要看评估公司的评估报告,以此来决定是否放贷及贷款年限,评估报告已由置业顾问事先准备好,这时我才看到评估报告上评估该房房龄为13年。感觉自己受骗了一样,但此时合同已签,只能继续履行合同。 在一系列贷款程序后再到办理储蓄业务的窗口,把存有首付款及各项税费的存折和刚才填写的单子交到窗口,银行工作人员将需要缴纳的钱从存折上划走,打出收费单据。查看后发现,缴纳了房款的首付12.3万元,契税、转让手续费、登记费、印花税以及抵押登记费共计6717元,但没有发现有土地出让金。 再次向置业顾问了解,才知道只有国家划拨土地转让才会存在土地出让金,至于哪块土地为划拨土地只能到房管局才可以查到。 然后再回到办理贷款处,银行工作人员说,还需要缴纳房屋的评估费2000元,这些费用是银行帮评估公司代收费,评估费前期置业顾问并没有提到,如今也只好照单缴纳。 今天总体感觉办理还是很顺利的,很多表格置业顾问都帮填好了,买卖双方只需要签字或者盖章就可以了,看来4400元中介费还是没有白花。 办理过户——该房当初售价只有8万多元 2007年11月19日星期一 上午接到置业顾问电话,下午要到房管局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中午吃过饭从塘沽赶回市内。到河东区房管局后和置业顾问联系,置业顾问和卖方已在三楼等候。 在置业顾问早已帮我和卖方填好的各种产权变更登记表上又是一通签字、按手印,然后置业顾问让卖方去查询房子档案,以便证明房子购买5年以上,当看到卖方查回的档案心里不禁感叹,档案上记录房子购买日期为1996年7月26日,价格竟然才8万多元,11年后这房子竟然翻了5倍!感叹之余手续还是要继续办,我和卖方到窗口一起将这些表以及房屋所有权证交了进去。20分钟后,房管局工作人员送出两张已经盖过章的单子,置业顾问复印了其中的一张,说这张复印件要交到银行才可以继续办理贷款。 2007年11月29日星期四 傍晚时分,置业顾问打来电话,定明日上午10点房管局见。 2007年11月30日星期五 到房管局后,置业顾问说需要拿身份证取个房地产他项权证,取完后将他项权证交给置业顾问,置业顾问说银行见到他项权证才会发放贷款进入房管局资金监管中心,与首付凑齐41万元的房款后,资金监管中心会在房地产权证办好过户手续后,将钱划拨到卖方事先开好户的存折上,买房也可以同时拿到过户后的房地产权证。接下来就是等待拿证、拿钥匙的日子了。 终于拿到钥匙——三个月知道了什么是“情绪焦虑” 2007年12月7日星期五 终于接到可以去取房地产权证的电话。带着身份证到房管局将房地产权证取回,然后和卖方通电话,卖方说钱也已经到存折上。和卖方定好下午交钥匙,在交钥匙的同时查验煤水电、暖气和有线电视的费用,以防以后出现什么麻烦。 至此,买房子的三个月就这样度过了,感觉这三个月最值得一提的就是情绪焦虑——房价在不断上涨,房子又总是找不到合适的,每天很多置业顾问打电话来询问我买房的条件。 近三个月的时间我是在这种焦虑情绪中度过的,不过还好,最终买到了合适的房子,焦虑也就此烟消云散。 (阅读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