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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平安按照计划在全球发售的股份数目为13.88亿股,占公司扩大后股本的22.4%。主要售股股东为深圳市政府背景的两家股东。深圳市投资 管理公司卖出7300万股,持股权由12.49%降至8.77%,居第二大股东;深业投资管理公司将售出4050万股,持股比例由6.93%减少到 4.87%。 其他前九大股东中,除了汇丰斥资12亿港元增持平安股权至9.9%而继续居第一大股东外,其他股东的股权均因上市而相应摊薄。此时,平安员工持股计划 ——江南实业和新豪时分居第三、四大股东,总计持有14.02%的股权。但从相对值看,平安员工持股计划占前九大股东的股权比例已经上升至23.7%,影 响力大大增强。而此时,马明哲终于真正握住了平安“掌门人”的权柄。 而之所以称平安的员工持股计划为准MBO,或称次MBO,是因为平安的管理层理论上并没有占绝对控股地位,即便是在江南实业和新豪时内部也没有实现控 股地位。但很明显的一点是,管理层在公司内部对员工拥有很大的管理权与威信,即使他们表面上不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决策,仍在员工持股计划内部拥有很大的发 言权。而这种管理权和威信当然离不开马明哲及其团队的建构和维持,从1988年到2004年,马明哲为这一计划的实现努力了16年,也等待了16年。 2004年的中国首富 2003年2月,在马明哲的指挥下平安集团分业重组落幕,正式更名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拖四”框架完全显现。集团控股设立中 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保险海外(控股)公司、平安信托投资公司。平安信托投资公司依法参股平安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使平安形成了以保险为主,容证券、信托、投资和海外业务为一体的紧密、高效、多元的集团控股经营架构。 2004年6月,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平安保险H股(2318-HK)登陆香港股市,在2004年共融资143亿港元,这显然是该年度亚洲区域里最大的一宗IPO(InitialPublicOffering)个案。 上市的成功也为马明哲带来了丰厚的个人收益。据平安招股书披露,至2004年4月24日,马明哲本人拥有员工持股计划的约1.10%,相当于公司发行 股本的0.16%,为平安公司内部持股额最多的个人。这是诞生于1992年的一个持股计划,催生了平安内部大大小小2万名上市受益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将共同分享总计4.2亿元的投资盛宴,而最大的受益者当然是其发起者——马明哲。也正是因为这个持股计划,平安在12年之后的IPO时,马明哲旗下 的江南实业和新豪时合计所持14.02%的股权,成为了平安实际上的第一大股东。 (阅读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