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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幸福问题上,也会遇到自我、小我与大我的问题,我们必须处理好彼此的关系。既要尊重自我、小我,又要维护大我;在必要时甚至必须为大我而牺牲自我、小我。因为,当幸福仅仅属于个人的时候,只不过像挂在项上的金项链,是渺小而微不足道的。只有当它属于集体、属于人民的时候,才是伟大的、有意义的。 在革命者的心目中,为取得革命胜利而遭到的灾祸苦难,是革命所必须偿付的代价。这种代价需要多少,便得付出多少,丝毫不能怜惜。这种代价的形式多种多样,有吃苦、舍富、受贫、忍饥、耐寒、担忧、挨骂、坐牢、受刑、杀头、战死等等。这些代价无论多么重大,对未来的永久幸福来说,它总是暂时的,对全局的胜利来说,它总是局部的。在这里,革命者把自我、小我溶进阶级的大我中去了,个人的牺牲便成了整个阶级的一个局部牺牲。对于抱有这样的人生观和幸福观的人,他们决不会只追求物质享受的幸福,而是把遭受灾难祸患视为意料中的事,即使在杀身大祸面前,他们也能以革命浪漫主义毫迈气概处之,绝不苟且偷生,他们在牺牲中感到了幸福。 这种为人类的大我所做的牺牲,在那些抱有个人主义人生观和幸福观的庸人眼里,无论如何不可理解。他们把这些事看成是天外飞来的横祸,认为如果谁不临难逃避,屈辱苟且,那谁就是自讨苦吃。他们把个人甘受大祸而为人民创造大福的人,一律看成傻子。这些人只承认个人、小我的幸福而无视大我、人民的幸福,只贪图渺小的、狭隘的幸福而不理解伟大的、普遍的幸福,只知道物质享受的幸福而不懂得精神生活的幸福;只体会到活着的价值省悟不到壮烈地死的意义;只追求个人一生一世的幸福而看不到广大人民子孙万代的幸福。他们这种以自我为中心的幸福观较之服从于大我的革命者的幸福观,可谓一个在地上,一个在天上,一个是何等的渺小,一个是多么的崇高。 资产阶级幸福观的本质特征在于鼓吹个人幸福,把损人利己、追求个人幸福看成是天经地义的不变法则。狄德罗就曾说,所有活着的东西,人也不例外,都牺牲同类来寻求自己的幸福。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这种观点正是尔虞我诈、追逐私利、弱肉强食的资本主义制度的反映,这种幸福观必定要把自己的幸福建筑在别人痛苦的基础上。恩格斯曾对当时的这种资产阶级幸福观进行过尖锐的批判,他说,这种幸福观“使人不做一点正事,使他们心甘情愿地丢掉人的本性,而去一味追求‘幸福’,只想吃得好,喝 (阅读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