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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在正确对待社会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前提下,坚持个人原则。最优价值选择,就是按照社会价值目标,正确处理自己对社会和他人的关系。在我国,最基本的就是个人对国家和集体的关系。正确对待和处理这些关系,是个人作出人生正确选择的基本要求。 一个人要作出正确的人生选择,要取决于很多主客观条件和因素,但个人对待社会与他人、国家与集体的关系的眼光和觉悟,则是最重要的条件。人生能否成功地实现理想,就取决个人的眼光和觉悟。当然也要有适当的社会条件,但条件也在于人的洞查力和利用。 社会的需要是多方面的,各个方面的人都不可少。个人无论从事什么工作,只要是对社会对自己有益,就是可选择的。在社会特殊需要的情况下,有些工作即使对个人没有多大好处,也是应该选择的。在社会、国家、集体需要的情况下,不必过分迁就个人兴趣。个人兴趣在个人自身利益方面可能有正当理由,但与社会需要比较起来,毕竟是个人的事情。再说,兴趣、爱好不是天生的,而是经过学习,培养得到的,因此也都是可以改变的。事实上,一个人在一生中总要依据环境条件的变化而改变几次兴趣。任何人都会有改变兴趣的时候,终生不改变自己兴趣的人是很少的。认真说来,固执于自己的兴趣而不能随机应变,常常会失去发展的良机,封闭竞争取胜的门路。俗话说:“推推不成,拉拉看”,“行人身后,别有洞天”。当你按照原有的兴趣做下去,已不能取得成就,甚至举步艰难时,就应该跳出困扰,置身其外,利用有利的条件,培养和发展新的兴趣,这样,就可以“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人生选择是出于兴趣还是出于责任?正确地对待这个问题,应该是把二者结合起来。这两者是有矛盾的,而且在实际选择中经常会有冲突。例如,责任性强的工作常常没兴趣,而对自己感兴趣的工作又觉得社会价值太低。要处理好二者的关系,首先要提高自己的社会责任心,包括对社会、对家庭、对朋友、对个人的责任,使个人兴趣力求适应自己和社会责任。如有矛盾和冲突,以自己应负的社会责任为准,调节个人兴趣。这就是说,要按照“应当如何”的要求,作出个人的人生选择。 强调按照社会要求作出人生选择,这是就一般要求而言。 因为人生选择不能脱离时代和社会条件,但是,具体的人生选择则是千变万化、极其灵活的,决不是一个“应当”所能指明的。就个人兴趣来说,兴趣往往体现着一个人 (阅读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