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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沪上大型中介公司大多和银行合作,推出资金监管业务。一般情况下,购房者的资金一旦转入监管账户,即使是中介公司也无法擅自提取或者使用,只有当交易结束买卖双方拿到单据和证明后,银行才会向卖方直接放款。不过有专家表示,不同中介公司的资金监管业务多少都有点差异化,合作的银行也不相同,购房者可以致电中介公司详细了解,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中介公司。 房产证到手后再付清房款 在购房现金交割过程中,最让买家心颤的莫过于登记日一笔付出60%-70%的房款。现在二手房交易市场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如果没有申请住房贷款,在交易中心过户后,需支付60%-70%的房款给卖家,等发放收件收据后,再支付尾款。但此时,买家并未拿到房产证。收件收据在法律上不能等同于房产证,在登记过程中如果物业发生查封、异议登记等情况,将给购房者带来风险。 廖女士也是今年8月以后的购房一族,除了不断上升的房价,二手房交易市场中的现金交割流程也让她心慌意乱。自从开始付房款,廖女士就没过睡过安稳觉,总是担心自己的房款会在哪个环节上出问题。因为她觉得目前的二手房现金交割过程处处都有漏洞,又没有专门的机构管理,也没有相关的政策法则。为此,廖女士不断咨询自己的房产中介,可结果很让她失望。 廖女士发现,房产中介无法给自己一个满意的答复,在很多要害的问题上都语焉不详、含含糊糊。大致听下来,主要意思都是购房一般不会出现某某问题、不要太多虑、有什么问题房产中介公司会负责的之类。廖女士心想自己的房价这么高,万一有什么问题,房产公司能赔偿全部款项吗?想到这,廖女士就像热锅上的蚂蚁,坐立不安。终于,到了登记日,廖女士和卖家以及中介公司的人来到二手房交易中心,办完所有的手续、拿到收件收据后,中介告诉廖女士这样就没问题了,可以付清所有房款。可等廖女士回家后,上网一查,却发现即便是拿到收件收据,期间如果物业发生查封、异议登记等情况,房产证还是没有办法办下来。廖女士大吃一惊,原来还有这么一说,可中介公司的人连提都没提。于是,在等待房产证的20天时间里,廖女士整天担心,惟恐自己的房产证出现什么问题。可所有的房款都已经付清了,看来风险只有买家在承担。她始终不能理解,为什么买房子要承担这么多的资金风险,国家为什么在这方面没有相应的保护措施。终于,房产证批下来了。她这才松了口气,心想以后再也不买二手房了,这个现金交割过程简直就是要人命嘛。 点评:俗话说:“不见兔子不撒鹰”这是形容商品交易时需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而这个放之四海皆准的道理,却不能用在今天国内的二手房交易上。但国家已经注意到上述问题。近日,二手房交易这个“老大难”已开始向保护购买者角度慢慢转变。 (阅读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