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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操作上,钱女士将自己的期货交易账户设为4位“志同道合”的朋友的共同账户,将每人20万元资金(资金门槛自定,一般为10万元左右)注入该账户,加上账户内自己的20万元共100万元作为该账户的原始投资资金,以钱女士为委托人,与受托方办理有关私募事宜。所有自该账户内的资金调出调入行为均由“朋友们”共同确认方为认可。 共同账户是以多个出资人中某个人的名义开立期货交易账户,以该个人为委托人,并将各自符合要求的资金合并到该账户内,该账户的资金调出调入行为均由所有出资人共同认可方有效。受托方为该账户的指令下单人,所有出资人对受托方的每笔交易指令都必须认可。 点评: 优点是通过此种方式,既可以变小资金为大资金,增加与受托方讨价的筹码,争取到更高的收益分配比例,又可以共担风险、共抗风险。 缺点是此种方式涉及出资人较多,需要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协调、沟通相互关系。 例如,钱女士以自己账户内的20万元资金进行委托,按有关要求,只能按照20%左右的比例进行收益分配;如果集合5个人的资金100万元,就可以按照80%的比例对收益进行分配。在风险方面,5个人抗风险能力也远大于单个人。 透过钱女士的故事,希望能对期货私募起到窥一斑而见全貌的作用。期货私募不见得每次都赢且赢得很多,但专业操盘,本身就是一种保障。 (阅读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