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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需要设立专门的机构审查纳税人提供的资料,而中国目前没有类似的机构,所以中国税收法律里还没有这一制度。目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对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需申报其各项所得的年所得额、应纳税额、已缴(扣)税额、抵扣税额、应补(退)税额和相关个人基础信息。但是,税务机关并没有提醒或预告义务。 想和税务机关打官司 在中国这些年,李国雄有一个“理想”,便是和中国的税务机关打一场官司。他举了香港著名会计师容永道的案例,当时容永道向一家慈善机构捐助了数万港元,并获赠两张首映礼的门票。事后,容永道把这笔钱列支为抵税款项。岂料此举引起了香港税务局的异议。该局认为,此笔捐赠与有价票证相关,因此不能列支为抵税捐款。遂引发了著名的“容永道VS税务局”的官司。最后容永道虽然败诉,此案例却被所有税法学生所传诵,抵税捐款收受任何利益的观念也一举确立。李国雄笑道:“所以说,我也希望能与中国的税务机关打一场小小的官司,胜负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加强国人的纳税与避税的意识。” 而“四大”的工作之繁忙,人所共知,李国雄作为合伙人,计划之密集更是可想而知,不过作为澳洲会计师公会的上海委员会会长,他必须承担一个义务便是每年抽出40小时的时间,来辅导协会里的初级会员。 作为全球第六大会计专业团体,澳洲会计师公会目前在全球拥有10万名会员。李国雄表示,作为特别注重实践经验的职业,会计师之间的沟通十分必要。因而,从公会成立至今,CPD计划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曾有会员开玩笑地表示,公会对CPD项目的监管可谓相当严格,3年120小时的学习时间,要提供证明和学习笔记,偷不得半点懒,比党员过组织生活都严格。作为资深专业人士,李国雄的会员义务,就是担当初级会员的导师(Mentor)。对于初级会员来说,公会提供的导师计划可以帮助他们累积3年有关财务、会计和商务咨询的工作经验,并得到相关的专业技能。对于导师来说,也能整理思路、升华理论、顺便发掘可塑之才。 (阅读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