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银行 >理财产品 >
通常来讲,提前赎回都需要支付相关的费用,同时不再享受到期保本或保证收益的条款。如果这笔费用的成本过高,甚至超出了此段投资期的投资收益,建议投资者慎重考虑。若真有财务流动需求,可以咨询该产品有无质押贷款等增值业务,这样可以保障产品的稳健运行,也满足了不时之需。 关键词6 到期日、到账日和相关费用 到期日意味着产品到期、停止运行,而银行要等在“到账日”才会把投资者的本金和投资所得返还给投资者账户,这中间会有稍许时滞。 银行在理财产品中担当的角色不同,收取的费用也就不同。投资者应该全面了解产品涉及的认购费、管理费、托管费、赎回费等等的计算方法、实际收取人和收取时间,结合费用、可能收益和服务的综合情况,判断成本的高低,而不简单以某项费用衡量产品的成本。 相关 “泥鸽靶” 仔细查阅各家银行的结构性产品说明书,不难发现,在角落里都有“XX银行保留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其实,结构性产品“打闷包”的这套把戏,起源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华尔街。当时设计此类产品的都是雷曼兄弟、摩根士丹利之类的国际投行,而购买结构性产品的大多是退休基金、保险公司和地方政府的投资委员会。由于获利不菲,摩根士丹利被业内尊称为“华尔街明火执仗的抢劫犯”,而购买了此类产品的客户,则被称为任人射击的“泥鸽靶”。 值得强调的是,目前的投资者教育模式难以应对日新月异的金融创新。在实际运作中,所谓的“金融创新”已悄然成为“忽悠”投资者眼球的障眼术。普通投资者在一套纷繁复杂的收益率公式的面前,往往放弃思考,成为任人射击的“泥鸽靶”。而在出现零收益率之后,面对严丝合缝的理财合同,投资者也很难找到口实,客户经理却可以翻脸不认人,用华尔街的话说,就是“撕破客户的脸”。 客户不是“泥鸽靶”!从美国垃圾债券之王米尔肯入狱、到安然事件,再到贝尔斯登基金清盘,那些自以为忽悠了客户的银行家最终忽悠了自己,向客户隐瞒风险、疯狂追求佣金收入的经纪人最终自食其果,落得个被逐出市场的结局。 (阅读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