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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著名品牌在网上开辟“第二战场”
本次调查发现,上千家著名品牌,如宝洁、摩托罗拉,还有李宁、美特斯邦威等,纷纷在网上设店,拓宽销售渠道。就连北京同仁堂(29.81,0.61,2.09%,吧)、嘉兴三珍斋等老字号也与时俱进,相继登上了购物网站。对此,专门从事电子商务的业内人士解释道:基于网络的信息透明化、网络的面向大众化,使得企业的市场趋于扩大,也使企业之间的竞争更加透明,更拉近了商家和消费者的距离。这在客观上可促使商家更注重提升企业的实力,并在商品质量上下工夫。
5、网络购物在全国消费品销售市场中的地位日益攀升
2002年,全国网购总额占全国消费品销售总额0.04%。2006年,这一比重已经达到0.41%,增长了9倍。而在2007年上半年,这一比重更是快速增加到0.6%。
网购潜规则
在网络交易平台上,一般的交易流程是:申请卖家账户、进货、拍照、上传商品信息、缴纳商品登录费、回复买家留言、邮件确认交易、收款、发货、缴纳交易服务费。在这一单交易的完整过程中,并没有缴纳税款的环节。而网站通常只是提醒商家应按照国家的税收规定,向相关部门缴纳税款。
网上店铺与传统的实体店铺相比,虽然销售模式不同,其实质都是发生了交易行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凡是发生交易行为的,就应当向国家缴纳税款。
交易主体分为两种---商家和个人。商家想偷税漏税,比较难。拿淘宝网来举例,企业用户需要经过严格审核和验证后,方有资格入驻淘宝商城。公司的银行账号是和支付网账号捆绑在一起的,工商税务部门随时可监测到交易情况。但是个人交易就不好控制了。我国还没有专门管理网上交易的纳税方法,对网上交易尤其是个人网上交易,在纳税上存在着监管真空,主要靠个人自觉。2007年3月商务部公布《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要求交易各方都应将自身与交易有关的真实信息告知对方,如营业执照和特殊业务许可证照的有关信息。然而,个人在网上开店注册时,如果注册个人类型账户,通常并不要求提供营业执照等信息。
于是,由于买卖双方税收意识的淡薄等原因,网络购物"不开发票,不上税",几乎成为一种潜规则。如此,网购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上的纠纷,消费者因没有发票,就很难追究经营者的责任。
一家经营婴儿用品的网上店铺,半年销售额超过280万元,却没有缴过一分钱的税。这起被称为"网上交易偷税第一案"的案件,去年7月终于在沪宣判,被告被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6万元。这也给猪八戒啃猪蹄---不知自脚(觉)的人,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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