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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政策“法宝”——存款准备金
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资金,金融机构按规定向中央银行缴纳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法定存款准备金是传统的货币政策工具之一。其与公开市场操作和再贴现并称为货币政策的“三大法宝”。上调存款准备金率,能直接冻结商业银行资金,抑制银行信贷资金过快增长。
世界上,美国最早以法律形式规定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缴存存款准备金。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初始作用是保证存款的支付和清算,之后才逐渐演变成为货币政策工具,中央银行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影响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供应能力,从而间接调控货币供应量。
存款准备金率的历次调整
自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以来,存款准备金率已经经过10次调整:
1984年,央行按存款种类规定了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企业存款为20%,农村存款为25%,储蓄存款为40%。
1985年,央行将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统一调整为10%。
1987年,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从10%上调至12%。
1988年9月,从12%上调至13%。
1998年3月21日,从13%下调至8%。
1999年11月21日,由8%下调至6%。
2003年9月21日,由6%上调至7%。
2004年4月25日,由7%上调至7.5%,并对部分城市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实施差别存款准备金率。
2006年7月5日,由7.5%上调至8%。
2006年8月15日,由8%上调至8.5%。
2006年11月15日,由8.5%上调至9%。
(文章来源:个人理财网 http://www.grlcw.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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